衡阳县于日前出台了《衡山县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规定从5月1日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
为遏制国内一些大中城市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国家发改委及省市相继出台了商品房明码标价有关规定。据了解,衡山县出台《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明确了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
衡山县将进一步完善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明码标价制度。规定了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报物价部门审批;并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对许可纳入交易的所有商品房明码标价;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经营者需调整销售价格的,应当在执行调整销售价格24小时之前,报物价部门审批并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严格要求经营者或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强行代办房地产手续和代收办理产权手续相关费用。购房者自愿委托经营者代办手续的,经营者必须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
作者:程聪